【就诊须知】石家庄市妇产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时间:2021-10-24 点击数:4668 次 作者:外宣1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孕产妇就诊安全,筑牢疫情防线,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石家庄市妇产医院提请来院人员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人员进入医院时,须自觉出示河北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筛查。进入医院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门诊实行预约就诊,请在预约时段前20分钟进入门诊。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室一医一患”原则,未经呼叫不要进入诊室。等候期间间隔就坐,就诊过程中与其他候诊人员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聚集。门诊实行无陪护就诊,非必要不陪同。

  2.我院未设发热门诊,若您有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1)“河北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者;

  (2)有流行病学史者(14天内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14天内与新冠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3)具有发热(体温≥37.3°C)、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乏力、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十大症状之一的人员。

  3.鉴于门诊口腔、耳鼻咽喉、眼科等重点科室、重点区域的诊疗特殊性,以上科室门诊患者须出具72小时以内的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就诊,请妥善安排预约时间,有序就诊。

  4.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持有院前72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入院后配合进行间隔24小时的两次核酸检测,同时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登记。

  5.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全面取消探视。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随意出入病区,不允许串访其他住院病房。

  6.严格实施非必要不陪护,实行“一患一陪一腕带”制度,固定陪属不允许更换,不允许陪属及患者外出,限定活动范围,患者及陪属佩戴口罩、腕带,做好个人防护。陪护人员须身体健康,如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床位医生及责任护士。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石家庄市妇产医院

202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