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制度

时间:2021-01-17 点击数:4754 次 作者:外宣1
1.图书馆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为我院医疗、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服务。
2.根据临床医技各科的性质和任务及院拨入的经费和专业需求,订购中外文书刊资料。
3.提高资源共享的能力,为医、教、研人员提供更广泛的获取信息的渠道。
4.保持图书馆的环境整洁、安静、幽雅,防止各种干扰,除读者外,在开放日非科教处及本馆工作人员谢绝入内。以利于对图书的保护并为读者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5.图书馆向全院职工及进修实习人员开放,凭胸牌入馆阅览。
6.本馆对读者实行全面开架借阅。本院职工借书,必须遵守本馆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医学院校师生,进修人员凭科教处证明,交纳押金办理借阅,要按时归还。读者离开本院时,须将所借图书还清、借书证交回图书馆。
7.必须爱护和妥善保管图书资料,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本馆工作人员对归还的图书资料先检查后 验收,如有损坏酌情处罚。
8.对借阅的图书如有丢失,必须自购相同版本的书籍赔偿。若购买不到,中外文医学书刊均按原价的二至三倍赔偿。
9.系统使用说明;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检索系统使用说明,了解图书检索系统中的常见问题。
10.书目咨询服务。图书馆提供多种形式的书目咨询服务,读者可以通过机读目录查找馆藏文献收藏情况及读者借阅记录。
11.读者进入图书馆借阅书刊,在电子阅览室上网查询资料时应保持馆内的安静。勿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电子阅览室勿随意挪动、拆卸有关设备。如发现电脑有故障,请及时报告工作人员处理;对浏览不健康网站及传播各种非法信息的读者,图书馆管理人员如发现有权警告、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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